2013年粘胶进口将执行新的进口关税制度
2013年中国粘胶短纤进口关税实施细则,《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》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并报国务院批准,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。根据附件: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显示:其他木制粘胶纤维短纤(55041029)进口关税最惠国保持在5%。其中,高湿模量粘胶纤维(湿强≥2.0cn/dtex,干强≥3.0cn/dtex,干伸>14%,湿伸〉18%,纤度0.89-2.67dtex。)进口关税实施暂定税率由2012年的2%调整至3%。